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5-05-30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已发布,请同学们及时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路径:调查申报→转专业申请)。未通过本次转专业初审的学生,应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在之后的学期(毕业学年除外)仍可根据本人意愿再次申请转专业。

通过转专业初审的学生,请仔细阅读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关注以下事项:

一、复审要求

转专业初审通过的学生本学期应按照原专业要求参加所有课程的教学活动及考核。未按要求完成者,按课程缺勤、考试缺考(禁考)处理。

本学期成绩发布后,学校将结合本学期学风、考风和学业表现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并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日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公布复审结果。复审通过后,转专业方才最终生效。

二、现场确认

初审通过的学生请于63日(第14周周二9:30-12:0014:00-16:30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主楼群3号楼二楼)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申请转专业家长同意书》。

说明:

1.上述材料由综合教务系统导出打印(路径:调查申报→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申请表须学生本人签字,家长同意书须家长签字。不方便亲自将同意书交由家长签字的同学,可让家长把签字后的同意书拍照后发给学生再打印出来。

3.上述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经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者,将视同“撤销转专业”,此类学生今后不再具有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三、实践教学周课程安排

1.符合兼修条件的学生(点击查看各院系兼修规定),请于63日—66日(第14周周二至周五,9:00—17:00到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处(点击查看各院系教学秘书联系方式)现场办理兼修手续。

2.若原专业修读的实践教学周课程内容与拟转入专业要求一致,其学分可直接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实践教学周学分(点击查看各院系学分认可规则),无需办理兼修。

3.不符合兼修条件且原专业实践教学周课程学分无法被认可的学生,须按原专业要求参加实践教学周课程的学习及考核,未按要求完成者将按缺勤、缺考处理。待复审通过后,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实践教学周课程学分,由转入专业优先审核是否可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无法认可的统一认定为技能选修课学分(不设门数限制),具体认可类别由转入专业审定。

四、新学期课程安排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主要为必修类课程)预计于69日(第15周周一)发布,该课程表将根据初审结果进行调整。请注意:

1.若拟转入专业下学期的培养方案中有选修类课程修读计划,初审通过的学生可以以转入专业学生身份依照教务部公布的选课程序选课。选课结果即为下学期的选修课课程表。

2.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转入新专业后不必重复修读。若下学期课程表中如还有原专业正在修读或已经修读合格的课程,请及时向转入院系教学秘书申请撤销相应课程。

3.转入专业已开设但未修读过或无法进行学分认可的课程,转入新专业后应办理补修手续。每学期开学第1周是学分重取、补修、先修等各类修课手续的办理时间,届时请按照教务部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办理。

4.若最后未通过转专业复审,即本次转专业不成功回到原专业,届时课程表中的必修类课程将由学校统一调整,选修类课程应按照原专业要求在开学第1周(即第4轮选课期间)办理退、补、改选。

转专业学生应根据自身学业完成情况合理制定修课计划,遇到修课问题及时向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反映(点击查看各院系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可向教务部学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咨询(办公地点:主楼群3号楼612办公室,办公电话:0596-6288517;咨询邮箱: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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