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修读说明
发布:教务部 2022-08-27为全面贯彻国家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我校自2019级起设立通识必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于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该门课程引入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主要采用线上教学模式完成。现将相关修读事项说明如下,请2022级新生及本学期需修读该课程的其他学生务必遵照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
一、课程修读及考核要求
学生需线上学习“智慧树”平台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请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查询对应的“在线课程班”群号并加群。
2.学生应严格遵守在线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自律自觉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1)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课程选课、学习和考试纪律。
(2)按下表要求登录“智慧树”平台并开始课程学习。
课程名称 (点击可直达) | 学分 | 1 | 在线开放 | ||
开课学校 | 吉林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跨校共建 | 课程负责人 | 杨振斌 | ||
我校课程责任教师 | 王瑞乐、石舒雅、韩睿 | ||||
拟开课时间 | 2022年9月12日 | ||||
注册/登录方式 | 链接地址:https://www.zhihuishu.com/(请务必以本链接地址为准) ① 于9月12日起进入智慧树网首页或“知到”APP,在“登录”界面选择“学号”登录方式,输入学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号及初始密码“123456”。 ② 登录后完成验证姓氏、绑定手机号、修改密码等操作。 ③ 点击“确认课程”开始课程学习。 ④ 此前已有该平台账号者,可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大学生身份认证。 |
(3)遵照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学校及课程责任教师的通知要求和教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的修读及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其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且当学期无补学、补考机会!
(4)课程考核要求以综合教务系统《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或我校课程责任教师通知为准。
(5)课程结束后,其考核成绩以综合教务系统最终发布为准。
3.未在综合教务系统课程班学生名单,但在慕课平台自行报名在线学习该课程者,不予认定学分。虽在综合教务系统课程班学生名单,但未按要求进入指定平台,或未使用指定账号登录学习者,不予认定学分。
二、修课手续办理
1.2022年入学学生,将直接安排课程修读,请在综合教务系统“我的课程”中确认课表。
2.因学籍异动使用2019级起人才培养方案且此前未修读过本课程的学生,若此前已修读合格通识选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或《大学生心理健康(MOOC)》,可认可为本课程;若未修读或未修读合格通识选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或《大学生心理健康(MOOC)》,请通过下述修课方式跟随新生修读通识必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使用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者,将直接安排课程修读,请在综合教务系统“我的课程”中确认课表。
(2)使用2019、2020、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属于“补修”类型者,请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补修”(参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各类修课手续办理通知》);属于其他类型者,请人工办理修课手续。
人工办理方式:请参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各类修课手续办理通知》以邮件形式向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申请。
3.曾修读本课程但未合格的学生,请通过“学分重取”的申请流程重新修读本课程(参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各类修课手续办理通知》)。
4.通识必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可申请“免修”或“重取免听”。
三、其他说明
1.学生应严格遵守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和考试纪律,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上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课程成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认定,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该课程同样纳入学校各类评奖评优的考评范畴,同样作为转专业的复审条件之一。
3.“智慧树”平台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
4.修课过程中如有其他疑问,可通过课程班群等方式与我校课程责任教师或课程班秘书沟通交流。
附件: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