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4月11日起分阶段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2-04-08一、总体要求
居住地在漳州市的教师所教授课程班原则上从4月11日起恢复线下教学;其他地区教师继续按课表排定的时间实施线上教学,并根据学校后续通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课程班中如有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而无法参加线下学习的学生,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工部、教务部提供的学生名单和课程班明细台账,协调相应课程班任课教师制定、落实学生在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解除前的学习方案(含教学形式及作业、考勤等要求),保证为学生提供课堂教学音(视)频(优先考虑提供课堂直播)或其他学习资料,供学生同步进行课程学习;并关注实施情况和学生反馈,切实跟踪完成学生学习指导工作。其中,对开学至今仍暂无法返校的学生,相应课程班任课教师必须为学生提供课堂直播(体育俱乐部除外);因教学方式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等效替代教学方案,经所属单位学术主管批准后,于第8周周二前(4月12日前)报教务部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集中性校外课程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仍暂停实施,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确定。
受疫情影响暂缓开课的实验实践类课程/课程实验实践学时,应根据线下教学恢复情况妥善调整好开课安排,有序补足延迟课时。各类实验实训活动开始前应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确保操作规范、人员安全、环境清洁。
恢复线下教学的课程,第1周内不得安排课程期中或期末考核,后续考核工作根据教务部考务管理中心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建议各教学单位结合考核结果,进一步评估线上线下教学成效,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策略、完善教学安排。
二、强化落实衔接安排,做好教学保障方案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线上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制定、落实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全面跟踪、掌握任课教师线上线下教学切换的准备情况,强化线下教学工作的相关组织安排和检查督导,确保各门课程从线上教学向线下教学的顺利过渡和有序恢复。
各教学单位应坚持实施“在线课程班”管理模式,畅通师生课下联系渠道;教育引导师生增强健康防护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在教学场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坚持规范戴口罩;并请任课教师在教室座位数或教学空间允许的前提下引导学生自觉隔位就坐,保持教室或教学空间通风、透气。
各教学单位应制定教学检查督导计划,安排人员通过查课、听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检查,保障线上线下教学顺利过渡。教务部将结合教学工作进度,适时组织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重点关注毕业班学生学业进展,稳步完成毕业环节教育教学工作
各院系应综合疫情形势和本单位教育教学安排,及时分析、总结疫情防控因素对毕业班学生课程学习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好特情学生帮扶预案;继续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学业监督与学业指导;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要求;密切跟进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答辩资格审查与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关于2022届毕业生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嘉教〔2021〕22号),稳步完成毕业班学生各个环节的教育教学工作。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