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公共日语课程学分认可说明(适用于使用2019级起培养方案的学生)
发布: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4-08-07一、课程设置概述
(一)《大学日语》系列课程
面向我校非外语专业中以“日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的学生,开设技能必修课《大学日语》系列课程,修读要求详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大学日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二)《第二外语(日语)》系列课程
面向我校英语专业中以“日语”作为第二外语语种的学生,开设技能必修课《第二外语(日语)》系列课程,需逐级修读。
(三)技能选修课
1.面向我校非日语专业学生,开设技能选修课《日语入门》《日语视听说Ⅰ》《日语视听说Ⅱ》课程,修读要求以每学期选课平台说明为准。
2.部分开设《英语听说》系列课程的经管类专业,如学生以“日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则修读《日语视听说Ⅰ》《日语视听说Ⅱ》替代《英语听说》系列课程。
二、学分认可规则
以下学分认可规则仅适用于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
(一)转专业学生
1.原专业非日语专业的转专业学生
转入专业 | 已修读合格课程 | 可认可课程 | 课程类别 | 认可学分 |
日语专业 | 大学日语Ⅰ-Ⅵ | 修读合格2门或3门时,认可为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Ⅰ或基础日语Ⅰ 修读合格4门时,认可为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Ⅰ+Ⅱ或基础日语Ⅰ+Ⅱ | 专业必修课 | 各4学分 |
第二外语(日语)Ⅰ+Ⅱ | 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Ⅰ 或基础日语Ⅰ | 专业必修课 | 4学分 | |
第二外语(日语)Ⅲ+Ⅳ | 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Ⅱ 或基础日语Ⅱ | 专业必修课 | 4学分 | |
日语视听说Ⅰ+Ⅱ | 日语听说Ⅰ |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 2学分 | |
英语专业 | 大学日语Ⅰ | 第二外语(日语)Ⅰ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大学日语Ⅱ | 第二外语(日语)Ⅱ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大学日语Ⅲ | 第二外语(日语)Ⅲ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大学日语Ⅳ | 第二外语(日语)Ⅳ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注:《日语语法与阅读》系列课程为日语专业2023级及之前年级培养方案课程;《基础日语》系列课程为日语专业2024级起培养方案课程。下同。
2.原专业为日语专业的转专业学生
转入专业 | 已修读合格课程 | 可认可课程 | 课程类别 | 认可学分 |
非英语专业,并以日语作为公共外语 | 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Ⅰ或基础日语Ⅰ | 大学日语Ⅰ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Ⅱ或基础日语Ⅱ | 大学日语Ⅱ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日语语法与阅读(中级)Ⅰ或基础日语Ⅲ | 大学日语Ⅲ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日语语法与阅读(中级)Ⅱ或基础日语Ⅳ | 大学日语Ⅳ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日语听说Ⅰ | 日语视听说Ⅰ |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经管类部分专业) 技能选修课(其他专业) | 2学分 (仅能认可1门课程) | |
日语听说Ⅱ | 日语视听说Ⅱ | |||
非英语专业,不以日语作为公共外语 | 日语听说Ⅰ | 日语视听说Ⅰ | 技能选修课 | 2学分 (仅能认可1门课程) |
日语听说Ⅱ | 日语视听说Ⅱ | |||
英语专业 | 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Ⅰ或基础日语Ⅰ | 第二外语(日语)Ⅰ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日语语法与阅读(基础)Ⅱ或基础日语Ⅱ | 第二外语(日语)Ⅱ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日语语法与阅读(中级)Ⅰ或基础日语Ⅲ | 第二外语(日语)Ⅲ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日语语法与阅读(中级)Ⅱ或基础日语Ⅳ | 第二外语(日语)Ⅳ | 技能必修课 | 3学分 | |
日语听说Ⅰ | 日语视听说Ⅰ | 技能选修课 | 2学分 (仅能认可1门课程) | |
日语听说Ⅱ | 日语视听说Ⅱ |
(二)变更公共外语语种的非日语、英语专业学生
对象 | 已修读合格课程 | 可认可课程类别 | 认可学分 |
由日语变更为英语、法语 | 大学日语Ⅰ-Ⅵ | 技能选修课 | 各3学分 |
日语视听说Ⅰ-Ⅱ | 技能选修课 | 各2学分 | |
由英语变更为日语 | 大学英语Ⅰ-Ⅳ | 技能选修课 | 各3学分 |
英语听说Ⅰ-Ⅳ | 技能选修课 | 各1学分 | |
由法语变更为日语 | 第二外语(法语)Ⅰ-Ⅳ | 技能选修课 | 各3学分 |
(三)对于未在本说明中明确列出的其他特殊认可情况,由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提供认可指导。
三、本说明由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