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取、补修手续办理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17-09-06

一、申请类型

1.学分重取:针对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即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必修类课程。其中,转专业学生注意结合学分认可结果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申请。

2.补修:针对转专业(或转学)前转入专业已开设但未修读过或无法进行学分认可的必修类课程。

二、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9914:3091514:30(共6日)。

2.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申请后3个工作日起。

3.缴费:99日-922日(网上申请仅接受支付宝缴费,每日开放时段为6:00-22:00)。

4.提交表格(重取免听及人工办理者):92217:00前(周一至周五9:00-17:00)。

注:请同学们注意各个流程的截止时间,因逾期办理导致无法加入课程班者(含审批通过但未按要求提交表格者),责任自负。

三、办理流程

四、网上缴费说明

点击下图所示红色框,出现支付宝二维码的界面,扫描二维码或者登录支付宝账户完成支付。

五、注意事项

1.凡申请补修者不允许申请免听;除确因课程冲突之外,其他学分重取一律不接受免听申请。

2.部分公共类必修课程发生变更(课程名称或学分),请按照《学分重取课程申请指南》申请学分重取或补修。其他专业类必修课程变更情况请咨询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

注:无法在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者,请下载并填写《学分重取、补修课程申请表》或《重取免听课程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依次提交开课单位、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审核(申请重取免听者,需由任课老师签署免听意见);经审核需缴费的,须携带已审核通过的表单至财务部(主楼群3号楼811办公室)办理,缴费方式:支付宝(推荐)或刷卡。

此类学生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同样为92217:00

3.以下课程已开设学分重取/补修班,不得申请正常课程班:

课程名称

学分

起止周

课程班容量

结构力学Ⅱ

2

1-16

60

理论力学(A)Ⅱ

2

2-16

30

统计学原理(A)

3

2-16

60

国际金融学(A)

3

2-16

60

大学英语(艺术类)Ⅱ

3

2-16

120

大学英语(艺术类)Ⅳ

3

2-16

60

大学英语Ⅱ

3

2-16

500

大学英语Ⅳ

3

2-16

500

英语听说Ⅱ

1

1-16

40

英语听说Ⅳ

1

1-16

40

财务管理(A)

4

1-16

130

成本会计

3

1-16

65

会计学原理(A)

3

1-16

130

中级财务会计(A)Ⅰ

3

1-16

65

中级财务会计(A)Ⅱ

3

1-16

65

概率统计(经济类)

3

2-16

120

高等数学(A)Ⅰ

5

2-16

60

高等数学(A)Ⅱ

4

2-16

60

高等数学(A)Ⅱ

5

2-16

60

高等数学(B)Ⅱ

3

2-16

60

高等数学(C)Ⅱ

3

2-16

120

微积分Ⅰ

3

2-16

60

微积分Ⅱ

3

2-16

120

线性代数(经济类)

3

2-16

60

线性代数(理工类)(A)

3

2-16

30

线性代数(理工类)(B)

2

2-16

60

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3

2-16

80

高等数学(电子)Ⅰ

4

2-16

80

4.以下课程班因上课对象限制,不接受学分重取和补修申请:

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不接受学分重取和补修申请课程班明细

5.本通知所有相关流程逾期未办结者,均视为不具备修课资格。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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